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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华城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仓储人员公告

发布:2018-11-30  来源:五华县人民政府  阅读: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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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华城粮食储备库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县级储备粮的存储、保管、轮换及粮食应急供应工作。根据储备库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仓储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华城粮食储备库仓储人员男性6名。由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

  4.自愿从事粮食仓储工作;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为18至45周岁(即1972年12月5日至2000年12月5日期间出生),学历大专以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7.具体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2018年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华城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仓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曾被开

  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三、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及时间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2018年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华城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仓储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报名材料交至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统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报名资格。主要审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5日共3天,

  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6:00。

  报名地点:县粮食收储公司(县粮食局办公楼3楼)

  联系人:曾东城  联系电话:0753-4420713

  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8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到县粮食局办公楼3楼县粮食收储公司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佐证材料须于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

  1.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粮食局及县粮食收储公司统一组织。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到达面试现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等方式进行。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招聘单位应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县粮食收储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两年签一次聘任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人员日常工作管理按《劳动法》进行管理。

  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县粮食收储公司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九、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管理

  1、工资待遇:工资每月2450元(含五险),粮食入库、熏蒸、节假日值班、出差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一年后,适时适度提高待遇。

  2、队伍管理:招聘华城粮食储备库仓储人员一经聘用,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粮食局负责管理,组织关系、工作岗位安排、工资福利等由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管理,聘用人员主要工作是华城粮食储备库仓储管理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附件下载

  附件1:2018年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华城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仓储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2018年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华城粮食储备库公开招聘仓储人员报名表.doc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粮食局
五华县粮食收储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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